學分申請
學分申請需知
112.10.18新版
- 依據本學會繼續教育學分申請辦法之規定辦理。
- 自112年11月1日起舉辦的課程只接受實體課程申請,已核定的課程不在此限。
自112年12月1日起只接受六個月內課程申請,並須檢附課程表、講師簡歷及摘要(請整合為一個檔),資料不全將不予審查。 - 本學會課程學分只接受主辦單位為各大學會、醫療機構團體、政府單位的課程申請。
- 活動日期僅限填寫單一場次課程(同一個活動名稱及地點),如舉辦多場次(不同的活動名稱、日期時間及地點)請每場分開申請。
講師簡歷請遵守第十項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。 - 自113年1月20日起舉辦的課程,申請本會課程學分均須繳交學分審查費,費用說明如下。
課前8-30天為急件學分申請,學分審查費以二倍計算。
課前7天不再接受任何型式學分申請。每場課程時數 學分審查費 <1小時 200元 1-4小時內 400元 4–8小時 600元 8小時以上 1200元 - 合作金庫石牌分行:代碼 006
- 帳號:1427 765 460856
- 戶名:中華民國重症醫學會
- 113.1.20後申請流程:
課前35天申請帳號=>帳號核可後,登入申請學分申請=>未回覆認定學分前,請勿自行公告「中華民國重症醫學會認定繼續教育學分若干分」、「中華民國重症醫學會核發證書」等或刊登類似之廣告。 - 如經核可,申請學分者請至”進度查詢”直接下載「學分回覆函」及「活動簽到表」。申請證書者請直接下載「證書回覆函」。本學會不再另行寄發通知。
若呈現"補件或退件"者請電洽查詢,恕不接受事後補件! - 如更改或取消課程,請於原訂舉辦日期一週前E-mail或電話告知本學會(註明識別碼)。 更改課程日期 "不得"早於原舉辦日期!
- 課程結束之「活動簽到表」及名冊電子檔一定要在〝1個月〞內上傳,逾期將無法補登,謝謝 您的配合。
-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請勿於申請檔案內填寫講者的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、連絡電話、E-MAIL、住址等個人資訊。
如未遵守個資法,本會有權刪除該課程之申請資料,並須重新申請,恕不另行通知。
個人資料係指自然人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護照號碼、特徵、指紋、婚姻、家庭、教育、職業、病歷、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、犯罪前科、聯絡方式、財務情況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。
欲申請學分者,請先註冊帳戶,若您已註冊可立即進入學分申請。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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